有关秩的定理总结
如果向量组(I) α1,α2,...,αs 可以由(II) β1,β2,...,βt 线性表出,则 r(II)≥r(I)
解释为:能表出其他向量组,则其他向量组必然在自己的范围内,如果II的秩没有I大,则撑不起I张起的空间。这是很酷的一个定理。
r(A) = A的行秩(矩阵A的行向量组的秩)= A的列秩(矩阵A的列向量组的秩)
- 初等变换的向量组的秩不变。
如果向量组(I) α1,α2,...,αs 可以由(II) β1,β2,...,βt 线性表出,则 r(II)≥r(I)
解释为:能表出其他向量组,则其他向量组必然在自己的范围内,如果II的秩没有I大,则撑不起I张起的空间。这是很酷的一个定理。
r(A) = A的行秩(矩阵A的行向量组的秩)= A的列秩(矩阵A的列向量组的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