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六大设计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SRP)
对于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发生变化的原因。(单一职责不仅仅是指类)。
单一职责原则的优点就是高内聚,使得模块看起来有目的性,结构简单,修改当前模块对于其他模块的影响很低。缺点就是如果过度的单一,过度的细分,就会产生出很多模块,无形之中增加了系统的复杂程度。
拆分之后,职责变得单一。
阅读简单,易于维护;
扩展升级,减少修改,直接增加类;
方便代码重用的;
一个类只专注做一件事。
二、里氏替换原则(LSP)
一个程序中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那么该程序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程序察觉不出父类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程序中,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任何变化。
里氏替换原则通俗的来讲就是:父类可以使用的方法,子类就一定要可以使用并达到相同的效果,但是反过来不一定,比如说子类可以拥有自己的方法。
三、迪米特法则(LOD)
也叫 最少知道原则(LKP)。
一个对象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