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期指的是对象从创建到结束的时期,其中对象指类对象和一般的变量。对象生存期包括静态生存期和动态生存期两种,下面分别记录。
1、静态生存期
具有静态生存期的对象包含两种,第一种是在命名空间作用域中声明的对象,第二种是在局部作用域中使用关键字static声明的对象。静态生存期的含义是对象的生存期和程序的运行期相同。
需要特殊记忆的是第二种情况,当函数(局部作用域)中的变量采用static修饰时,该变量不会在每次调用后被销毁,也就是下一次调用该函数时依旧保存上一次调用的状态,同时该变量也不会在每次调用都被初始化。比如下面定义的变量speed:
void duckRun(int inc) {
static int speed = 666;
speed = speed + inc;
printf("Duck Running with speed %d n", speed);
}
其中被static修饰的speed初值为666,并不是每次调用该函数都会重新将speed赋值为666,而仅仅在speed被调用之前进行一次赋值,后面每次speed的值被修改都会被保存;每次调用duckRun()函数都会使用上一次的speed的值,即静态。
2、动态生存期
去除静态生存期包含的两种情况,剩下情况(对象)的就属于动态生存期。动态生存期的主要情况就是局部作用域中声明的对象,从声明处到所在语句块结束就是其生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