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课程体系
一、什么是课程、高等学校课程、课程体系
(一)课程
“课程”一词源于拉丁语“跑道”
(
cursum,race course
)
,转义作为教育上的术语,意
味着“学习者学习的路线”
,与“学习过程”
(
course
of
study
)同义。自课程一词被英国教
育学家斯宾塞正式提出后,关于课程界说的争论从未停止,主要有以下三种典型观点:
(
1
)课程即教学科目
最早可以见诸于西方文法、修辞、几何等“七艺”
,以及我国古代礼、乐、射、御、书、
数“六艺”
。这种观点通常被认为是狭义的课程定义,过分强调了向学生传递系统学科知识的
重要性,忽略了学生心智、个性的发展。
(
2
)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
这一定义认为课程不仅仅包括学科科目,还纳入了教学内容、教学进程、教学安排以及
教学方法,将课程视为有计划的、系统的教学活动总和,扩充了课程的蕴涵。但是这种观点
将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安排作为主要特征,容易将重点放在教学活动的结果上,而不是学生的
上课体验。
(
3
)课程即学习经验
这种观点将学生的学习体验视为焦点,试图把握学生在课程中究竟掌握了什么。学生习
得的经验需要建立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这种理念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问题在于在实际教学
活动中很难执行,这是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教师难以把握。将学生的所有经验都纳入进来
过于宽泛。
文章结合以上三种课程定义,认为课程是学校为实现某种目标,丰富学生体验而采取的教学
内容和活动的总和,不仅包括学科课程,也包括活动课程,指向课堂内,也指向课堂外。
(二)高等学校课程
指高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教学目的所建构的某一门学习科目及其教育、教学活动系统或教
学的共同体。
(从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学校课程是有目的的,为特定对象服务的,是教师和学生
共同作用的系统,且具有一定的功能——培养人才)
从课程制定主体来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内容看:理论型课程和技能型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单一课程和综合课程;学科
课程和活动课程;人文课程和科学课程。
层次: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
修习:必修课与选修课
(本此次主要从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两类讲起,通识课程:为大学生在校学习和未来发
展奠定基础的课程,功能在于人类文化财富的传承;专业课程为大学生进一步发展而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