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术关系和逻辑关系---皮尔斯逻辑之二

算术关系和逻辑关系—皮尔斯逻辑之二

皮尔斯语录摘引:
真理一词的另一种意义是指:出于纯科学考虑而暂时接受某一命题为真。如果绝对固守某一命题,这意思就是把个人命运与该命题捆绑在一起了。在科学中这样做,简直就是不希望学习了,这样的人应该排除在科学之外。
于是皮尔斯就有了比喻性的逻辑学第一规则:

为了学习,你必须首先渴望学习,而且在如此渴望学习的过程中,不要满足于你已有的思想倾向。这是理性的首要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唯一的规则。由此,又产生出一种值得镌刻于哲学之城每一面墙壁上的重要推论:
不要阻扰探究之路。
(摘自:皮尔斯《推理及万物逻辑》第四讲,中译本第2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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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皮尔斯的逻辑原创
200多年前,德国的莱布尼兹想到了二进制,从算术的加法想到了“逻辑加”。100多年前,英国的布尔独立地想到了类的全类和无类,独立地从“算术乘”想到了“逻辑乘”。由此,逻辑从经典开始走向现代,从哲学的一支演化为与数学联姻的现代逻辑。
逻辑的现代发展从布尔时代起,就加快了它前进的步伐。如同本篇开首引用的皮尔斯语录所讲,追求科学真理就是不断地学习、思考和评判,不断地突破前人的局限。这个唯一的有关科学的规则,很快就催生了一些数学家和逻辑学家,加速地把现代逻辑推向新的境界。紧跟布尔之后的逻辑学家,自然而然地要选择美国逻辑学家皮尔斯。
C.I.刘易斯(1883-1964)在论述皮尔斯的贡献时,曾颇为动情地描述,他对符号逻辑的贡献,比以往任何一个学者都要多种多样。皮尔斯从布尔和德摩根那里找到灵感,人们在其遗稿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现他的原创性贡献,仅就逻辑学而言,其贡献至少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布尔从算术运算的角度来解释逻辑,皮尔斯则跳出了算术运算的解释,引入了从逻辑角度来理解的关系。由此,推论关系,还有包含于关系,蕴涵关系就进入了符号逻辑,或者说现代逻辑的视野。
第二个部分,皮尔斯又从德摩根的研究中找到灵感,把关系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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