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古典融汇到现代(一) —皮尔斯逻辑之四
这个世界中的许多事情,譬如商业活动,权力争夺等等,大都会诉诸于情感、亲缘、地缘等因素。由此而有阶层之分,派别之分,人群之分。但好在有理性,有科学,还有技术。折腾这些东西的时候,情感、亲缘、地缘等等,似乎可以暂且搁置一边,只讲其中的道道、理性与逻辑。
而逻辑这东西因为纯粹理性,自然就少有人理睬,但还是有人在理睬。这就产生另一个好在,好在还有学者和爱知识的人在,他们对于人类的符号,有一种特别的执着和偏好,什么邪恶力量也挡不住。由此,知识也就得以传承发育与增长,自然,逻辑作为知识的一个部件,也就总能传承、发育与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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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皮尔斯是一个菲罗主义者
古典逻辑延续到19世纪中叶,在英国人布尔那里找到了和数学结合的办法。而大洋另一边的美国,又有皮尔斯这位学者,几乎没有时间缝隙似的,承继了欧洲人的这种结合。他在谈到逻辑的时候,不像布尔,延续英国人关于逻辑的常态想法,把逻辑看作是心理活动的产物。皮尔斯在这点上不同于布尔,他说这个东西和心理学关系不大,但他又赞成布尔的另一种说法,逻辑应该是由数学来引领的。
他不仅仅赞成,还有行动和创建。皮尔斯沿着布尔的思路前行,让现代逻辑更加成熟和丰满起来。而且,皮尔斯的奇思异想,竟然把古典逻辑的两个基点,用一种无可非议的方式连接了起来。你会在他这种奇思异想的结果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