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类型:城市合伙人、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和终端客户的区别
城市合伙人、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和终端客户的定义与区别
1. 城市合伙人: 在传统分销渠道的基础上融合了粉丝经济,会员经济,合伙人制度
等一系列中心思想从而形成的新的商业模式。 不需要缴纳加盟费,可以象征性地收取品牌保证金,但是金额不会很多,因为他本身既是股东还是合伙人,所谓的“品牌保证金”其实就相当于入股,双方共同经营品牌,按协议进行分红,合伙人自己的销售额还有提成。
2. 经销商: 直接从厂家或一级总代进货,再转手卖出,赚取其中差价。 销售价格由经销商决定,厂家不直接干预价格的确定,产品销售情况的好坏厂家不负责,不退货,最多只对质量有问题的产品予以退换,其余问题概由经销商负责,说直接点叫买断销售风险较大,但利润空间也较大。
3. 分销商: 是从 经销商 那里分销产品的商户。 价格通常受经销商控制,不与厂家发生关系,所需资金较小,风险相应小一些,但利润空间也较小。
4. 代理商: 企业与市场的中介,代卖不进货。 有销售授权的商家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无自主权,受厂家的约束较多,但基本无风险也无需资金投入。
5. 终端客户: 最终使用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他们是商业链条的末端,没有转售或加工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