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省级省域数字政府社会治理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与原则**
建设目标:以数字化转型为驱动,构建高效、智能、协同的省级省域数字政府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设原则: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持续创新,强化数据治理、保障安全,促进多方参与、共建共治。
**二、数据治理与共享**
1. 数据标准化与治理: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应用标准,构建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用性。
2. 数据共享与交换: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
**三、智辅决策体系建设**
1. 数据挖掘与分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揭示社会治理规律和问题。
2. 决策支持系统:构建决策支持系统,提供数据可视化、预测预警、政策模拟等功能,辅助决策者科学制定政策、精准施策。
**四、网格化管理平台**
1. 网格划分与管理:根据地理区域、人口分布等因素,合理划分社会治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员职责和工作要求。
2. 平台建设与集成:建设网格化管理平台,集成人员管理、事件处理、信息上报等功能,实现网格化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
**五、风险防控机制创新**
1. 风险识别与评估: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各类风险。
2. 风险防控与处置:制定风险防控策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风险防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
**六、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
1. 服务渠道拓展:利用互联网、移动应用等渠道,拓展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2. 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公共服务模式从线下向线上转变,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的服务体验。
**七、安全保障与监管**
1. 安全防护体系: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社会治理体系的安全稳定运行。
2. 监管机制完善:加强对数字政府社会治理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八、实施步骤与评估**
1. 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 定期组织评估与反馈:对建设进度和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省级省域数字政府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升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社会治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