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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博弈
概念及其表示
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的对称,一种博弈类型。参与者能够联合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且可强制执行的协议的博弈类型。合作博弈强调的是集体理性,强调效率、公正、公平。
合作博弈最重要的两个概念是联盟和分配。每个参与者从联盟中分配的收益正好是各种联盟形式的最大总收益每个参与者从联盟中分配到的收益不小于单独经营所得收益。
合作博弈的基本形式是联盟博弈,它隐含的假设是存在一个在参与者之间可以自由流动的交换媒介(如货币),每个参与者的效用与它是线性相关的。这些博弈被称为"单边支付"博弈,或可转移效用(Transferable Utility ,TU)博弈。
合作博弈的结果必须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合作博弈研究人们达成合作时如何分配合作得到的收益,即收益分配问题。合作博弈采取的是一种合作的方式,合作之所以能够增进双方的利益,就是因为合作博弈能够产生一种合作剩余。至于合作剩余在博弈各方之间如何分配,取决于博弈各方的力量对比和制度设计。因此,合作剩余的分配既是合作的结果,又是达成合作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