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见一个HR吐槽,说是好不容易招了个人,领导见了,offer也发了,本以为万事大吉,刚准备喝杯茶,缓口气。
结果!过了两天,那个部门领导说,现在有一个更适合的,不想要那个人了!而且!候选人也每天在催,想早点入职!
要知道,有多少的HR是栽在“发offer”这个坑里的!一不留神就里外不是人,在内受委屈,在外又背锅,满腹心酸事,两眼泪涟涟。
那么,发放offer,HR怎样才能机智避坑,做到无风险发放呢?
1
Offer只是一纸通知书?
我们首先了解下什么是offer。
Offer指“录用通知书”,表示用人单位经过筛选、面试、背调等环节,最终决定录用候选人。
Offer上还会注明录用部门、任职岗位、薪资标准、汇报层级、试用期限、入职所需资料等相关信息。表面看来,在发offer时,用人单位还没开始正式用工,候选人也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此时的关系貌似十分“脆弱”。
可企业一旦想要毁约,可得小心了。
因为offer可不仅仅是一张纸,而是用人单位向特定候选人发出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要约”,一份具有法律意义的“要约”。
2
说不,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合同法,offer到达候选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
理论上,如果企业想要撤回,必须在offer到达候选人之前,将撤回通知送达候选人。
但由于offer比撤回通知先发出,这一点在实际上很难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