槿式记录——我眼中的三毛

简短评价

三毛是一个能把枯燥的生活像变魔法一般变得有声有色、有趣有味的女子。

“没有变化的生活,就像织布机上的经纬,一匹一匹的岁月都织出来了,而花色却是一个样子的单调。”

“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啊!”

在小镇阿雍建造了最美丽的沙漠城堡:轮胎坐垫、骆驼头骨、坟场石像、中国棉纸灯罩风灯、荷西自制的衣柜桌子、书法字画、书籍报刊,悦耳的音乐萦绕小屋,娇嫩可爱的绿植盆栽也向你点头致意。

虽然赚的钱一分不剩,但是也坚守“生活的艺术”,吃饭、拍照、长途旅行,样样不能少,否则要疯掉或自杀的。

她是一个很仗义、至善至纯、很有爱心、有教养的大家闺秀。为沙漠女子上扫盲课、医病、送衣服首饰不求回报、送监狱的犯人可乐……一来觉得解除他人的痛苦很快乐,二来想获得别人的友情聊以慰藉寂寞的心。

她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抱有极大的好奇心、同情心。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为什么人们不是挣扎着生存,反而保有生命的喜悦呢?偷看撒哈拉威人洗澡、看娃娃新娘结婚、吃沾满了三个人口水的羊肉、被符咒诅咒、考驾照(爬天梯)……她努力地入乡随俗。

真的非常讨厌某些不理解三毛然后肆意诋毁她的人。说她为了卖书语言夸张,说她和荷西不是真正的爱情,怎么了,这些人?内心怎么这么歹毒呢?你这辈子精神境界到不了那种地步,你就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这样吗?

世界上真的有人不在乎钱财和名利的,也真有人单纯帮助别人不求回报的,情是胜过利的。虽然少,但是也真的很宝贵,历久弥新,生生不息。

我和三毛感觉很相似,我们都是3月出生,出生就只差了2日,从小也是酷爱读书,对人也是本能的掏心掏肺,被伤了之后也是把自己关了起来。看了她的书,很多共鸣,真的大大抚慰了我的内心。不过现在的我已经自融自洽了,遂又活泼开朗起来。

“请无数写信给我的朋友了解我,三毛不是一个没有感情,也没有礼貌的人,我尽力愿意把我自己的时间分给每一个关怀我的朋友,可惜的是,我一天也只能捉住24小时。”

“我恨不能将我的时间分成每一个如稿纸似的小格子,像写稿一样,在每一格里填上一个朋友的名字,时间和见面的地点”

“请不要认为我们不能见面,就是一件可惜的事,因为文学的本身,对每一个读者,在看的时候,已成了每一个人再创造出来的东西”

“当我的文章刊出来时,我们就是在默默地交谈了”

我们已在交谈了,真好。


初读三毛的几本散文,一方面感叹文笔斐然,刻画的人和物都栩栩如生,就算你没有身临其境,三毛也将手中那支笔化成飞帚带你穿越时空隧道,去好好体验一番她的传奇人生;另一方面,也讶然于她的教养、热情、胸襟、为人处世之道,大部分时间都温文尔雅的,十分尊重敬爱他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不过要是遇到不公,也有勇气和智慧站出来的。

读书

《梦里不知身是客》和《逃学为读书》这两篇散文是专门讲三毛和书的缘分的,读起来爱极了,讲出了爱书人的心声。

喜欢读书的人都知道那种感觉,捧着一本书,窗前独坐,魂却早已飞向万里之外,痴痴然,恍恍然,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境由心生,境却不由书灭,黄粱一梦,窗外东方又大白,世上一日,书中千年,但觉天人合一,物我两忘,落花流水,天上人间。

书到无穷处,坐看云起时,好一轮红太阳破空而出,光芒四射,前途一片光明,彼岸便是此身。 涅磐何处在,牧童遥指杏花村。

走过图书馆的书架:

缓缓走过城墙也似的书架,但觉风过群山,花飞满天,内心安宁明净却又饱满。

三毛是怎样读书的:

看书有时只进入里面的世界去游玩一百一千场也是不够的。古人那么说,自己不一定完全没有意见,万一真正绝妙好文,又哪里忍得住不去赞叹?这种时候,偏偏手痒,定要给书上标注标注。属于自己的书,便可以与作者自由说话,书本上,可圈、可点、可删,又可在页上写出自己看法,一本书成了三本书。这种划破时空的神交,人,只有请来灵魂交谈时可以相比。

大家常常讨论读书是否有意义: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地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地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快乐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我仍是爱书,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领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地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做人

1.为自己而活,不过重复单调的日子

现在国家强调“理工农医”的人才,每一个高材生都要献身于国家复兴的伟大使命。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使命。但是总为了别人而活,总感觉缺少了什么。

三毛是有那个勇气的:

心里那个敲个不停的人情、使命、时间和责任并没有释放我,人的一生为这个人活,又为那个人活,什么时候可以为自己的兴趣活一次?什么时候?难道要等死了才行吗?

新年立个旧志向,没有人借关心的理由来劝告你人情圆通前程慎重功名最要紧那样的废话,真是太好了。但愿各人在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岗位上,活出最最灿烂丰富的生命来,这便是世纪的欢喜了。

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啊!

没有变化的生活,就像织布机上的经纬,一匹一匹的岁月都织出来了,而花色却是一个样子的单调。

2.得与失,乐与苦

身外之物,来去也看因缘,心里没有掉已是万幸。

人,我们空空地来,空空地去,尘世间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转眼成空,我们所能带走的、留下的,除了爱之外,还有什么呢?而,爱的极可贵和崇高,也在这种比较之下,显出了它无与伦比的永恒。

总觉得自己太在乎得失了,何时才能放下尘世的庸扰,不把快乐单单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大四的时候写的)

现在就是觉得,拥有过后就不在乎了,也是拥有过后,才能不在乎。当你没钱的时候,当然会觉得钱很重要,你有10块钱和100块钱,是完全不一样的心境。

读到这里,又想到《苏东坡传》里差不多同样的句子。

事实上,在奢侈豪华的生活和简单朴质的生活之间,论幸福,并没有多大不同。高职显位的荣耀,只有在没有那种能力资格的人眼里,才值得羡慕。一般的道理是, 在人不需要一个职位时,人家才找他去担任;人要求取某职位时,那个职位往往不需要他。一旦官瘾过足之后,做高官的快乐不见得比做个成功的铁匠的快乐大。

东坡言:乐事可慕,苦事可畏,皆是未至时心尔。及苦乐既至,以身履之,求畏慕者初不可得,况既过之后,复有何物比之?寻声捕影,系风迩梦,此四者犹有仿佛也。如此推究,不免是病,且以此病对治彼病,彼此相磨,安得乐处。当以至理语君,今则不可。
翻译:对乐事就趋之若鹜,对苦事则畏惧避之,实际上都是事情来之前的内心感受而已。等到苦乐来临,亲身去实践,便会发现内心最初的那些感受都不见了,何况是时过境迁之后呢?不过都是些寻风捕影的自我暗示罢了,实际上还是心病而已。心病来自妄想,要么自己哄自己,要么自己吓自己。苦与乐,都是内心的感受而已,只是相对,并非绝对。若物来顺应,事过不留,时时安于当下,处处皆是平常,又哪有苦与乐的分别?所谓“患”者,心上牵挂太多,患得患失,安能不病?
正如老子所言:“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辱为上,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爱情

我觉得对于三毛这个人,一般的世俗眼光都是要大跌眼镜的。你不出名不享乐不赚钱不赚得盆满钵满,去撒哈拉沙漠待着干啥?曾被数个腰缠万贯又温柔体贴的男子追求,为什么却要和一个穷小子结婚?

三毛和荷西都不是世俗的人。都是内心浪漫、至死不渝的人,来人世间一趟,单纯就是为了好玩儿,一定坚定自己的内心,坚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今天可真活了个够”,“许多人一生只活一次,但我活了许多次不同的人生”。 而不是迎合他人的、世俗的眼光,困在囚笼里做一只甜美乖巧的鹰,细细打理自己身上娇贵的羽毛并被交口称颂,“你真美!你漂亮极了!”却忘了,自己曾展翅拨弄万丈凌云、睥睨众生,忘了豪迈生气、神气活现的本我。

为什么选择荷西为丈夫,三毛写过几个原因,并且一再强调她不后悔选择他结婚。

“此人很当心我,爱护我,我生病了吓得一夜没敢睡,守着我”

“跟我十分合得来,我们是自由自在的,婚后也不会过正常日子” “我们外型、个性都很相配”

“他说钱没有用,随便他了”

“此人有个性,懂得安排不同于常人的日子,我十分向往他的生活方式,跟着他是一天当两天活”

“荷西什么都没有,但我信任他,他是我这么多男朋友中唯一没车的一个,但我会选择他,也是他本身有许多长处”

“我从来没有跟荷西吵过架,将来也不会吵,心情很平静,是再度做人了,我要改的地方很多,我都改掉了,这块顽石也被磨得差不多了”

“我并不能说我十分地爱荷西,但是跟了这样的人,应该没有抱怨了,他是个像男人的人,不会体贴,但他不说,他做,肯负责,我不要求更多了。回想马德里所有的男朋友,没有一个比得上荷西,我不后悔我的选择。但是这个丈夫是付上了很大的代价的,沙漠生活是十分枯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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