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3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1.4 里式转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1.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1.7 合成复用原创(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1. 六大原则
1.1 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即,一个类值负责一项职责(功能)。
简单点说:一个类只负责一件具体的事情,一个方法只完成一个特定的功能。当你发现一方法完成了两件事情的时候,就需要适当的重构成两个方法,类也是一样的。
例如,每个颜色的水彩笔都有自己“单一的职责/用途”。
1.2 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要扩展原有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
概括起来就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
比如:笔记本电脑,整个笔记本电脑是封闭的,只有人员可以去修改维护;笔记本电脑提供了N个USB插口,可供我们扩展。即对扩展开发,对修改关闭。
1.3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依赖倒置原则:面向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实现。
写代码时用到具体类时,不于具体类交互,而与具体类的上层接口交互。(或者说,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两个模块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类 /接口))。
例如:
上网时,国外用Whatsapp,国内用QQ或微信。
这时候,应该有个抽象类/接口,提供一个聊天方法。
国外实现这个抽象聊天方法,用Whatsapp。国内实现这个抽象聊天方法,用QQ或微信。
1.4 里式转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里式替换原则中,子类对父类的方法尽量不要重写和重载。因为父类代表了定义好的结构,通过这个规范的接口与外界交互,子类不应该随便破坏它。
1.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
2. 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软件的行为没有变化;简单点说,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比如说:Unity 引擎是一个父类,Unity4.x,Unity5.x,Unity2017.x 都是这个父类下的子类。本身具备父类的功能,同时又都有自己的新功能。
1.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接口隔离原则:每个接口中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将接口拆分。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多个接口方法集合到一个的接口)要好。
1.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于它不需要的接口(即接口中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
2. 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比如:
公司有很多部门,开发部、财务部、销售部等等。
如果把员工需要做的事,集合定义在一个接口里面,例如接口A里面提供接口:工资计算,客户开发,客户维护,软件开发,软件维护等等。就会出现问题,比如财务部的员工,也需要实现:客户开发,客户维护等等接口,但这些事情是不需要财务部员工去做的。
所以,需要对接口进行“功能隔离”。例如,财务部员工接口有工资计算、财务管理等,开发部的员工接口有软件开发、软件维护等…。
这样对接口功能隔离后,细分了不能部门的职责功能接口,不管是现有的员工,还是以后新加入的员工,只需要实现自己部门对应的接口即可。
1.6 迪米特原则(Demeter Principle)
迪米特原则,也叫最少知道原则。即,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无论被依赖的类多么复杂,都应该将逻辑封装在方法的内部,通过public方法提供给外部。这样当依赖的类变化时,才能最小的影响该类。
最少知道原则的另一个表达方式是: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类之间只要有耦合关系,就叫朋友关系。耦合分为依赖、关联、聚合、组合等。我们称出现为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朋友。局部变量、临时变量则不是直接的朋友。我们要求陌生的类不要作为局部变量出现在类中。
1.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外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2. 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
3. 迪米特原则主要是强调了类与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越低,越有利于代码的复用,一个处于低耦合的类被修改了,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影响。
比如说:很多公司的董事长都会有自己的助理(秘书),负责帮自己处理公司的零散事情。
比如说:公司需要开会,如果没有助理,那么董事长需要亲自去通知所有的员工;但是如果有助理,只需要把开会这件事告诉助理,然后董事长就不需要管了,助理会去通知所有的员工。
在董事长和公司员工之间,多出来了一个助理,就可以降低董事长和公司员工之间的耦合度,这样可以提高董事长的时间价值和效率。
没有助理:董事长需要面对 N 个员工,1 对 N 的关系;有了助理:董事长只需要面对助理 1 人,1 对 1 的关系;然后由助理去 1 对 N。
1.7 合成复用原创(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原则是尽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2. 设计模式分类
2.1 创建型模式
共五种: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2.2 结构型模式
共七种: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2.3 行为型模式
共十一种: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