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吃完饭,大家闲聊,一起拍我的马屁,说巨崇拜我。我第一次被这样奉承,大跌眼镜。我问,你们崇拜我什么呢?Jack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你改变了大家吃零食的习惯,现在大家都拿工位当餐桌了。第二,开会的时候,你从来不给领导留面子。大家随声附和说very正确。小妹妹说,大姐的工位上书最多,堆的好高,好像参加高考的学生,我们对你的知识崇拜死了。小弟弟说,大姐每天都来的最晚,比boss来的还晚,还带着早点不慌不忙的,太帅了。大家七嘴八舌说了很多,居然把我用摩卡浇花的事都崇拜了。虽然我装作没有表情,心里还是比较美的。我说,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走偶像派这条路线,而且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其实他们说的那几件事不值得崇拜啊。首先公司员工习惯到休闲区吃零食,那里有免费的零食供应。可是我习惯边写程序边吃,就拿了零食到自己工位上,那时我刚来公司不久不懂规矩。一位行政的MM发现了,给我发邮件,劝我到休闲区吃零食,我就回复了邮件说,为了节省休息的时间,为了保证客户的利益,在特殊的情况下,希望公司能允许在工位吃零食。邮件抄送给了boss,结果boss还大加赞赏了一下,于是大家为了表现自己的忙碌就养成了工位吃零食的习惯。不给领导留面子是我的性格造成的,我不喜欢扯皮,有些问题需要坚持自己的意见。我认真分析了一下,觉得那是因为我没有升职和加薪的想法,不受约束,所以也就随心所欲了。关于工位上的那堆书,是因为我做的东西比较杂,很多东西记不住,脑子不好使,只好随时查阅了,这本是一个缺点,却无缘无故地被崇拜了。关于每天来的最晚,那是我习惯晚上工作,效率高,睡的晚起的也晚,所谓的不慌不忙是因为没有睡醒,这也不是好习惯。
综上所述,盲目崇拜害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