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晋财行〔2020〕182号)是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政务信息管理局2020年发布的标准(了解更多可直接关注我们咨询)。该标准旨在规范山西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增强项目方案的专业性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推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适用于山西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包括新建、升级改造等项目。我司基于专业第三方信息化项目造价机构角度,从预算费用构成、软件开发费测算要点和标准特点方面,对标准进行归纳:
01、预算费用构成
信息化建设项目总预算一般由硬件设备购置(使用)费、软件产品购置(使用)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其他费用等五部分构成。本标准暂不包含硬件设备购置(使用)费及涉及硬件部分的集成费、其他费用的预算费用标准。预算应按照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的原则编制。按照信息化项目安全防护建设要求,原则上安全防护相关建设内容预算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 5%。
软件产品购置费分为基础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支撑软件(中间件、虚拟化)和应用软件(工具软件、安全软件、产品软件),软件开发费分为业务处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基于统一平台业务软件开发、综合管理支撑平台、应用集成等软件开发、决策分析、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软件开发和其他,其他费用包含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第三方软件测试费和其他。
02、软件开发费测算要点
(1)软件开发费估算方法:本标准规定软件开发费按照工作量估算法或者功能点估算法进行估算;
①工作量估算方法。
开发费用=工作量×复用系数×风险系数×人工成本
估算标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