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中记账码的作用

在传统手工的会计核算过程中,我们通过用记帐符号“debit”与“credit”来描述资产、负债的增、减,但在SAP中,却变得有些复杂了。我们在SAP中的记账码和过账码(Posting Code / Posting Key)其实就是同一个意思,通俗的说也就是老会计常说的借贷方向,那么实际的意义是什么呢?


在SAP系统中这个Posting Code主要肩负着如下的作用:

1、界定科目类型(S/D/K/M/A);

2、确定借贷方向;

3、控制凭证输入界面的屏幕字段状态;

后台配置路径:SPRO→财务会计(新)→财务会计全局设置 (新)→凭证→定义过帐码

In this activity you define posting keys. Users specify a posting key before entering a line item. The posting key controls how the line item is entered and processed.

For each posting key, you define among other things:

    • which side of an account can be posted to,
      • which type of account can be posted to, and
        • which fields the system displays on the entry screens and whether an entry must be made (field status).


        举我们最常用的GL一块的40/50来说明。


        SAP系统提供多种过帐码的定义,用户在处理会计凭证录入时,宜尽量使用系统默认之过帐码。
        业务处理通常使用之过帐码如下:


        上图说明:

        1、客户(Customers——D)
        对于与应收帐款有关的凭证输入,其应收帐款的debit/credit所用的记帐码:
        用01、02、03、04、05、06、07、08、09表示debit,
        用11、12、13、14、15、16、17、18、19表示credit,
        如输入一笔与客户发票有关的分录:01:客户有关的号码  50:其他业务收入。


        2、供应商(Vendors——K)
        对于与供应商发票有关的凭证输入,主要与应付帐款有关的debit/credit就比较复杂了,如
        debit用21、22、23、24、25、26、27、28、29,
        credit用31、32、33、34、35、36、37、38、39,
        如供应商发票输入分录为:40:营业费用-电费 31:表示通过主数据创建的供应商编号。


        3、总账(General Ledger/GL——S)
        对于总帐科目的凭证,
        用40来表示总帐的debit,
        用50来表示总帐的credit,
        分录例示如下:40:现金  50:银行存款;


        4、固定资产(Assets——A)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用70表示debit,用75表示credit,假设通过应付模块采购固定资产,70:固定资产号码  31:应付账款。


        5、物料(Materials——M)
        对于存货有关的业务,用89表示debit,用99表示credit,

        如89:存货  50:GR/IR,退货时,40:GR/IR 99:存货 

        (与存货有关的会计业务,大部分是系统自动产生的)。


        SAP系统提供多种过帐码的定义,用户在处理会计凭证录入时,宜尽量使用系统默认之过帐码。

        下面分享记账代码大全:

        记账码
        描述
        借/贷
        科目类型
        01
        发票
        借方
        客户
        02
        冲销贷项凭证
        借方
        客户
        03
        银行费用
        借方
        客户
        04
        其它应收(款项)
        借方
        客户
        05
        付款
        借方
        客户
        06
        收付差额
        借方
        客户
        07
        其他结算
        借方
        客户
        08
        收付结算
        借方
        客户
        09
        特别总帐借方
        借方
        客户
        11
        贷方凭证
        贷方
        客户
        12
        冲销发票
        贷方
        客户
        13
        冲销费用
        贷方
        客户
        14
        其它应付
        贷方
        客户
        15
        收款
        贷方
        客户
        16
        收付差额
        贷方
        客户
        17
        其他结算
        贷方
        客户
        18
        收付结算
        贷方
        客户
        19
        特别总帐贷方
        贷方
        客户
        21
        贷项凭证
        借方
        供应商
        22
        冲销发票
        借方
        供应商
        24
        其它应收(款项)
        借方
        供应商
        25
        付款
        借方
        供应商
        26
        收付差额
        借方
        供应商
        27
        清算
        借方
        供应商
        28
        收付结算
        借方
        供应商
        29
        特别总帐借方
        借方
        供应商
        31
        发票
        贷方
        供应商
        32
        冲销贷项凭证
        贷方
        供应商
        34
        其它应付
        贷方
        供应商
        35
        收款
        贷方
        供应商
        36
        收付差额
        贷方
        供应商
        37
        其他结算
        贷方
        供应商
        38
        收付结算
        贷方
        供应商
        39
        特别总帐贷方
        贷方
        供应商
        40
        借方分录
        借方
        G/L 科目
        50
        贷方分录
        贷方
        G/L 科目
        70
        借方资产
        借方
        资产
        75
        贷方资产
        贷方
        资产
        80
        库存初始输入
        借方
        G/L 科目
        81
        成本
        借方
        G/L 科目
        82
        < 无    >
        借方
        G/L 科目
        83
        价格差额
        借方
        G/L 科目
        84
        消耗
        借方
        G/L 科目
        85
        存货变动
        借方
        G/L 科目
        86
        收货/收票借方
        借方
        G/L 科目
        89
        入库
        借方
        物料
        90
        库存初始输入
        贷方
        G/L 科目
        91
        成本
        贷方
        G/L 科目
        92
        < 无    >
        贷方
        G/L 科目
        93
        价格差额
        贷方
        G/L 科目
        94
        消耗
        贷方
        G/L 科目
        95
        存货变动
        贷方
        G/L 科目
        96
        收货/收票贷方
        贷方
        G/L 科目
        99
        出库
        贷方
        物料

        当然针对客户,总账和供应商,你可通过事务码 : FB50,FB60,FB70  记账,而不用记各记账码的使用。  但针对财务记账所有事务都能用的事务码: FB01/F-02 ,记住常用记账码还是必须的。

        ### SAP 中客户统御记账码的设置与使用 #### 配置客户统驭科目的一般流程 在SAP财务模块中,为了简化日常交易处理并提高准确性,通常会配置客户统驭科目来代替复杂的会计科目代码进行记账[^1]。这意味着,在创建销售发票或其他涉及客户的凭证时,可以直接关联到具体的客户账户而非特定的总账科目。 对于已经存在的错误统驭科目类型的修正,则需采取更为谨慎的方法。当发现某一科目被误设为客户类型而实际应为其他类别时,一种解决方案是先将此科目内的所有记录迁移至临时性的表外科目内;接着更新原错配科目的属性以匹配正确的统驭关系—即更改为真正的客户类目;最后一步是从之前设立用于过渡存储数据的表外科目再次转移回现已正确设定好的目标科目之中[^3]。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完成上述变更后可能还需进一步调整后台系统的相应参数——比如定义新的备选统驭科目选项等,从而确保整个系统能够识别最新的改动并且正常运作。 #### 实际操作指南 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说明: - **进入事务代码** `OBYC` 或者通过菜单路径导航至“Financial Accounting → Financial Accounting Global Settings → Account Grouping → Define Alternative Leading Ledgers”。 - **选择合适的公司代码** 和货币种类作为过滤条件,并点击执行按钮获取列表视图中的现有条目。 - **查找需要修改的目标科目** 并双击打开其详情页面。在此界面中可以查看当前所使用的统驭科目及其替代方案。 - **编辑或新建一条规则** 来指定新引入的客户统驭科目作为首选项之一。这涉及到输入有效的起始日期以及必要的描述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管理。 - **保存所做的更改** 后退出编辑模式返回上级窗口继续后续工作直至全部任务结束。 ```sql SELECT * FROM T001K WHERE KTOPL = 'D' AND BUKRS IN ('1000', '2000'); ``` 这段SQL语句展示了如何从数据库表T001K中检索出符合条件(如:科目类型等于"D", 所属公司代码属于集合{'1000','2000'})的所有记录。虽然这不是直接关于客户统驭记账码的内容,但它提供了一个例子展示怎样利用SQL来进行针对性的数据筛选,这对于理解如何定位和验证相关配置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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