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2】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目录

一.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二.面向对象原则

2.1依赖倒置原则(DIP)

2.2开放封闭原则(OCP)

2.3单一职责原则(SRP)

2.4LisKov替换原则(LSP)

2.5接口隔离原则(ISP)

2.6应该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2.7封装变化点

2.8针对接口编辑,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一.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理解隔离变化

  • 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

各司其职

  • 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
  •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就是所谓各负其责

对象是什么?

  •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二.面向对象原则

2.1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是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2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2.3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2.4LisKov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2.5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2.6应该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指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程度低。

2.7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2.8针对接口编辑,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讲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接口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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