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八大原则



1. 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理解隔离变化
• 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

各司其职
• 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
•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是所谓各负其责;

对象是什么
•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2.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2.1 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SOLID)

SOLID分别是六大原则的首字母,分别是: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单一职责原则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Open Closed Principle(OCP):开闭原则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里氏替换原则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见《Effective C++》条款32:public 继承 = “是一个” (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Law of Demeter:迪米特法则
• 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须直接通信,那么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其目的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接口隔离原则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 ,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2 单列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封装变化点
• 封装更高层次的理解是封装变化点,一侧变化,一侧稳定;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 和依赖倒置原则(DIP)是相辅相成的,这里是从接口实现的角度来看,DIP是从关系依赖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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