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个港片,片名一时想不起来了(脑子不好,根本记不住多少名字),情节大概是一个学拍电影的副导演和一个职业杀手,副导演给杀手拍片记录杀人过程给金主看,电影蛮逗的,里面一个情节挺有意思:
片场出了意外(老二派杀手来杀杀死老大的仇家,杀人现场失控了),杀手给金主打了电话,副导演抓狂了,“片场大忌啊!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告诉投资方!投资方一定会干预,一定会干扰进度!”。结果金主来了,cut啊cut,最后天亮了,阴差阳错,杀手和副导演逃脱,金主被当作杀人犯判刑(嗯?里面那个男群演是冤死的,不过没所谓啦,娱乐片嘛)。
不是说电影啦。搞项目真的是这样,遇到困难,能自己消化的一定要自己消化,不需要甲方帮助或者修改工期的就不要告诉甲方。一旦告知甲方,甲方必然要干预,必然要求首先解决问题,但是问题不一定能马上解决,或者其实可以延迟解决,不告诉甲方你就有灵活掌握的时间。
项目要做的事情很多,只要不是影响到全部停工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讲出来,悄悄解决。有困难跟甲方讲,又是甲方帮不上忙的,你意思不就是工期再往后拖吗?
找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