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12:复制对象时勿忘其每一个成员
候我们需要自己编写自己的拷贝构造函数和拷贝赋值函数。如果这样,我们应确保对“每一个”成员进行拷贝(复
制)。
如果你在类中添加一个成员变量,你必须同时修改相应的copying函数(所有的构造函数,拷贝构造函数以及拷贝
赋值操作符)。
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拷贝构造函数和拷贝赋值操作符中应当显示调用基类相对应的函数,否则编译器可能又“自
作聪明了”。
当你编写一个copying函数,请确保:
(1)复制所有local成员变量;
(2)调用所有基类内的适当copying函数。
但是,我们不该令拷贝赋值操作符调用拷贝构造函数,也不该令拷贝构造函数调用拷贝赋值操作符。想想,一个
是拷贝(建立对象),一个是赋值(对象已经存在)。
请记住:
- Copying函数应该确保复制“对象内的所有成员变量”及“所有基类成员”;
- 不要尝试以某个copying函数实现另一个copying函数。应该将共同机能放进第三个函数中,并由两个copying函数共同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