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这三个类的关系是这样的:
- ApplicationProtocol类(基类,抽象类)
- Application类(public继承自Applicationprotocol类,抽象类)
- AppDelegate类(private继承自Application类)
ApplicationProtocol里面包含的是和平台相关的内容,选择不同的平台会自动映射到那个平台相关的配置。Application对ApplicationProtocol部分纯虚函数进行了实现,采用的是单例模式设计。AppDelegate顾名思义,是Application类的一个代理,它实现了app启动、进入后台、回到前台等函数。
那么回到整个程序入口main()函数来看,首先定义了一个AppDelegate对象,接着却是使用的Application::getInstance->run(),问题在于为什么不是定义Application实例,而是AppDelegate实例?
其实得回到源码当中,首先看Application中得单例指sm_pSharedApplication,它在类定义时定义为nullptr,而在构造函数中会被赋值为this,和一般的单例模式不同,不是赋值为它所在的那个类。那么这样上面的那个问题可以得到解释了:
- main()函数定义一个AppDelegate对象,AppDelegate先调用父类ApplicationProtocol构造函数(什么都不做);
- 再调用父类Application的构造函数,会将sm_pSharedApplication指向this,由于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