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一月一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 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 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看到了么,就是上边那个条文让咱们可以毫无顾虑地下载破解盗版,然后很随意地侵犯软件作者版权。那么,如果你是软件作者,或者你立志于软件开发,你该怎么办??
要是软件发布到国外,可能是个不错的出路,可是国外的会用中国的软件么?
有一个好方法,那就是软件一定要与网络有关,比如需要帐号密码登录的;
还有一个好方法,那就是软件是网页软件,这样别人必须给你网站增加点击率。
但要是给软件里边加广告弹出网页,那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