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定义: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信用接受方)拒绝或无力按时、全额偿还所欠债务时,给贷款人(信用提供方)带来的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一、信用风险
1、信用风险的来源
一笔借款的顺利偿还需要借款人既有良好的还款意愿,又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因此,无论是还款意愿的欠缺还是还款能力的丧失/不足,都会造成借款形成不良。
1.1还款意愿影响因素:
1.1.1还款意愿——借款人品质
品质是决定还款意愿的一个核心因素,这需要综合在调查过程中对申请人的直觉判断、通过侧面对申请人为人的了解、申请人过去的信用记录表现等进行总体评估。
放贷的一项重要原则:绝不给我们不能放心的申请人放款,不管其看上去、以及实际上多么有实力!
1.1.2还款意愿——违约成本
Q:不考虑品质因素,借款人为什么会主动还款?
A:如果“违约”成本高于“守约”的成本,借款人就会更倾向于遵守合同。
违约成本:
• 经营活动受到干扰、不能顺 利进行
• 正常家庭生活受到干扰
• 贸易方/其他债权人拒绝继续提供信用
• 额外的逾期费用、法律费用
• 社会声誉受到影响
• 负面的征信记录、无法获得进一步的信贷
守约成本:
• 按约偿还借款本息及服务费
推论:
违约成本高的申请人,其信用风险也相对较低;
违约成本低的申请人,放款额应控制在较低水平。
1.1.3影响违约成本的因素:
家庭因素:
已婚?配偶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
是否有小孩?小孩已上学?
有自有住房?在现有居所居住期限?
父母也在本地?需要照顾?
社会因素: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