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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10年换12个公司,每个都破产,但他被聘为总经理。大部分投票人认可这种决定。
分析下。
10年,对于从业而言不算短了,换而言之,不管他是否换公司,基本都能积累很多经验。12个公司,不少。不管是否这些公司是同一种类型的,至少他见过很多了,特别是见过很多公司是怎么破产的。
再来分析一个地方:从题目上看,他在这12个公司里应该都不是高管,这个很重要。
那么,聘他当总经理的决定应该是正确的。因为找到了一个有很多工作经验,同时最宝贵的是他知道那些公司是怎么倒闭的,并且有极大的可能性不是他弄倒闭的。这个人只要对照以前的公司倒闭的经验并且反过来做可能就可以得到好的结果了。当然,这种推理太过简单,不能经得住严密推敲。
如果有另一种人,10年换12个公司,在每个公司都坐高管,并且12个公司都倒闭,敢再聘他当总经理的人就是头被门夹过。也许不用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