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开始学前端:事件对象,事件冒泡,事件捕获 --- 今天你学习了吗?(JS:Day22-23)

本文详细介绍了JavaScript中的事件对象,包括事件冒泡和事件捕获的概念,提供了事件监听、事件捕获的实现方式,并探讨了低版本IE的兼容处理和事件代理,帮助初学者深入理解前端事件处理。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从零开始学前端:程序猿小白也可以完全掌握!—今天你学习了吗?(JS)
复习:从零开始学前端:键盘事件、小球运动 — 今天你学习了吗?(JS:Day21)
文章目录
从零开始学前端:程序猿小白也可以完全掌握!—今天你学习了吗?(JS)
前言
第二十二~二十三节课:事件对象,事件冒泡,事件捕获
一、事件对象
1、事件对象
2、冒泡事件
3、事件监听
4、事件捕获(true)
(1)捕获与冒泡的执行
(2)低版本IE处理
5、低版本IE处理
6、事件代理
7、低版本IE兼容问题
前言

第二十二~二十三节课:事件对象,事件冒泡,事件捕获

一、事件对象
1、事件对象

type:当前这个对象的Type类型记录的是这个事件的名称(click);
on:是绑定事件的写法,要加上on.

document.onclick = function( e ){
    console.log( e )
}
为什么不报错
因为形参已经被声明了,与显示地声明一个变量是完全相同的。
IE8以下的兼容写法
window.event

document.onclick = function( e ){  //形参
    console.log( e );
    console.log( window.event ); //IE8传参;
    e = e || window.event; //兼容的写法;
}
// 逻辑或,e取值为true的时候停止,停止的时候把时间对象e赋值给e,
//在IE里面e转换为布尔值的时候为false,false的时候往后去取值,这时候取到后面的值为event。
document.onclick = function(){
    alert( 1 )
}
document.onclick = fn;
function fn( a , b , c ){
    console.log( a )
    console.log( b )
    console.log( c )
}
fn( 1 , 2 , 3 )
//点击时,用一个有时函数作为事件函数的时候,第一个参数还是事件对象,其他的内容还是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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