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码:SARA
对象名称:FI_ACCRECV(用户主数据)
描述
SAPF056 程序归档客户主记录,并把可归档主记录写入一个归档文件。
待归档主记录的数目取决于以下选择:
- 客户编号
- 公司代码(若要考虑 FI 数据)
- 销售组织(若要考虑 SD 数据)
- 系统条件(参阅以下标准)
注意,不能把公司代码数据与销售区域数据归档到一个程序运行中。做出选择时,只能要么选定公司代码数据,要么选定销售区域数据。
注意,只考虑标记为删除的那种主数据(参阅以下各项)。
需求
程序模式
可按三种不同模式运行该程序:
- 1. 只归档一般主数据
- 2. 只归档特定应用程序数据
- 3. 归档一般数据和特定应用程序数据。
检查能否归档数据
模式 1:必须已把所选一般数据标记为删除。必须没有伴随的公司代码数据。例如,若要归档一般数据,则禁止仍旧存在客户的公司代码数据。
而且,若客户是另一个客户的业务合作伙伴,或者他的一个联系人也作为联系人分配到了另一个客户(表 KNVP:客户主要合作伙伴功能),则不能归档一般数据。
模式 2:所选特定应用程序数据必须满足以下应用程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