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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摘录:
1、什么是辛普森悖论?
辛普森悖论是 1951 年由 E.H. 辛普森提出的,简单来讲就是在分组比较中都占优势的一方,有的时候在总评中反而是失势的一方。指局部的结论和整体的结论完全相反。
举个栗子:
解读:女性员工表现,一组好于二组;男性员工表现,一组好于二组。然而,从总体上来说,一组差于二组。
2、为什么会出现辛普森悖论?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一组和二组的性别比重差异大,即分组样本不均衡。一组的主要成员男性的表现(30%)低于二组主要成员女性的表现(70%)。
我们通常会讲到“质量”这个词,而且是一起出现,但实际上,“质”与“量”是两个不同的方面,我们在考虑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量的影响,我们如果把这两者揉成一个“质”,就会出现辛普森悖论。
延申:①从绩效考评角度看,由于样本不均衡,二组因有更多声音甜美温柔耐心的女员工而拥有性别优势;一组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不是输给了能力,而是输在了性别劣势。②从统计学上来讲,一组和二组不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