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特殊模式:用于有一个已经存在且不能被改变的函数的情况(比如不能更改的库函数);使用这两个模式可以帮原函数打补丁,如存在一个函数foo();
S u b Sub Sub f o o : 定 义 的 新 功 能 函 数 , 在 f o o ( ) 函 数 之 前 / 后 使 用 foo :定义的新功能函数,在foo()函数之前/后使用 foo:定义的新功能函数,在foo()函数之前/后使用Sub$ $foo 可以添加一些新的程序代码。
S u p e r Super Super f o o : 就 是 原 始 的 未 修 补 的 f o o 函 数 , 使 用 这 个 foo :就是原始的未修补的foo函数,使用这个 foo:就是原始的未修补的foo函数,使用这个Super$ $foo函数将直接跳转到foo()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