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论方便, 这里假设继承层次只有两层, 即基类和派生类.
对于基类对象的创建和销毁, 与普通类对象的类似.
对于派生类对象:
#1 创建时, 在进入派生类构造函数函数体前(即派生类构造函数函数体的左花括号前), 执行基类的构造函数, 然后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成员初始化列表中的成员初始化, 最后进入派生类构造函数函数体;
#2 销毁时, 先进入派生类析构函数函数体, 待所有语句执行完即将退出时(即派生类析构函数函数体的右花括号前), 进入基类析构函数执行, 基类析构函数执行完后, 派生类析构函数跳过其函数体右花括号彻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