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instance),重要的是类的设计而不是对象的设计,类要注重行为的设计而不是数据
的设计,所以类中先public:成员函数。
2、继承与程序复用性的关系
(1)B继承A,则B必须是A的一种;如果B是A的一部分,则不允许B继承A的功能
(2)通过继承,实现了后来写的程序可以使用以前写好的程序,即所谓“程序的复用性”
3、虚函数与多态
(1)多态即允许派生类对象当做基类对象来使用。即如果函数的形参是基类类型,则派生类类型的实参也可以
传递给函数
(2)只有使用了继承机制的类,多态才有意义
(3)多态的实现与虚函数无关;但只有加上虚函数,多态的威力才得以施展
(4)加之C++的多态,使用虚函数后,派生类的虚函数将覆盖基类对应的虚函数的功能
(5)派生类的功能可以被基类指针引用,这叫做向后兼容,可以提高程序的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以前写的程序可以被将来写的程序调用不足为奇,但将来写的程序可以被以前写的程序调用那可了不起!
参考
林锐,软件工程思想,第六章C++面向程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