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一般认为是秦汉时人所作,也有人认为是周公所作,经后人增益而成)对“孝”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孝”字的:“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许慎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孟子对孝道思想亦是极其重视。在《孟子》一书中,“孝”字共出现二十九次,而涉及到孝道思想的则有近五十处之多。通过对现有史料和《孟子》一书内容的考察,可以发现孟子的孝道思想与孔、曾以来的孝道观有直接的传承和发扬。
孟子之孝道思想与孔子孝的思想一脉相承,譬如,强调以敬为主赡养父母,提出“养志”与“养口体”的概念。又如,肯定父子相隐的思想,认为“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离娄上》)。意思是,父子之间不用善的道理来责备对方。如果用善的道理来责备对方,就有了隔阂,一有隔阂,那就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好的了。再如,坚持孝敬父母的礼制,“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几乎是孔子原话的重复,反映了孟子之孝道源于孔子。更重要的是,孟子之孝道思想完善了孔子孝的思想,在理论上为孝的思想提供了人性善的依據;在范围上把孝从个体行为拓展为社会行为,强调“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滕文公上》);在实践上丰富了孝的内容,提出了得亲、顺亲、悦亲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孝悌的操作性和具体动作。
性善是孟子孝道思想的灵魂。孟子从人性善角度论证阐述孝道,给予儒家之孝以理论说明和形上依据。在孟子看来,人性本善是与生俱来的,“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告子上》)。孝也是与生俱来的天性,孩童时期就充分表现出来了,天生就知道爱自己的亲人,“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孟子把这种天性称为良知良能,“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尽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