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向对象原则
(1)开闭原则
所谓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 OCP)指的就是“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简单讲就是软件系统中包含的各种组件应该在不修改现有代码的基础上,引入新功能。开闭原则中“开”,是指对于组件功能的扩展是开放的,是允许对其进行功能扩展的;开闭原则中“闭”,是指对于原有代码的修改是封闭的,即不应该修改原有的代码。
(2)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里氏替换原则可以理解为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替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3)依赖倒置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就是说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实现。也即意味着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具体表现上在应当使用接口和抽象类进行各种类型声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可以认为开闭原则与依赖倒置原则是目标和手段的关系。如果说开闭原则是目标,依赖倒转原则是到达开闭原则的手段。如果要达到最好的开闭原则,就要尽量的遵守依赖倒置原则。
(4)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imple Responsibility Pinciple,SRP)强调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并把职责定义为变化的原因。每一个职责都是变化的一个维度,如果一个类有一个以上的职责,这些职责就耦合在了一起,当一个职责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影响其它的职责,这就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另外,多个职责耦合在一起也会影响复用性。如果发现一个类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就应该通过分离接口等方式做到尽量解耦。
(5)接口隔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