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测量(按对象):建筑、水利、线路、桥隧、地下、海洋、军事、工业、矿山、城市测量等。
2、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1)建筑测量:建筑物的平面测量、立面测量、断面测量等。
(2)道路测量:道路路线测量、道路纵断面测量、道路横断面测量、桥梁测量、隧道测量。
(3)水利测量:水位测量、水流测量、水质测量。
(4)地下测量:地质测量、地下管线测量、隐患测量。
(5)矿山测量:矿石测量、矿井坍塌测量、地质测量。
(6)桥梁测量:桥墩测量、桥跨测量、桥面测量。
(7)监测测量:结构监测、变形监测、沉降监测。
土地相关概念介绍:
(1)用地预审,是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是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初步审查。
(2)土地审批是从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到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一整套手续。包括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征地报批等手续。
(3)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基本农田、三十五公顷以上的耕地及七十公顷以上的其他土地必须有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以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应当先行办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转用审批。一般情况下,征用和转用手续一并办理。
(4)农用地转用审批是指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土地用途发生变更的审批。
(5)征用土地审批是指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审批。
(6)建设用地审批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的审批。
(7)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此谓“分批次用地”;与此相对应的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此谓“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主要应用于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领域。因其占地面积较大且大多远离城市乡镇村庄,因此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
什么是“落宗”: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根据不动产单元代码的编码规则,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由宗地代码和房屋代码构成。因此,在进入登记业务流程之前,必须先建立起房屋和所在宗地的关联关系,并生成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即“落宗”。
一般而言,已正常落宗并生成不动产单元代码,意味着该不动产单元的空间位置已经确定,房和地的关联关系已经建立,可以进入不动产登记的业务流程。
房屋落宗的主要内容可简单归纳为“幢落宗,户落幢”。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已经办理过首次登记并发放了权属证书的不动产,即通常所说的“老证”,落宗的主要内容有:查找确认宗地、自然幢落宗、户落幢。
查找确认宗地。鉴于分散登记时,大多房屋并未与所在宗地进行关联,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明确该房屋所在的宗地,并找到该宗地的测绘数据。
自然幢落宗。自然幢落宗的主要目的是建立该幢房屋与所在宗地的图形关联关系。
一般而言,宗地红线数据中包含有宗地内的自然幢轮廓线数据,自然幢轮廓线主要用于该幢内的各户室进行“落幢”,建立起自然幢和幢内各户室的关联关系,并通过自然幢和宗地的关联,建立各户室和所在宗地的包含关联关系,即“各户室—自然幢—宗地”。
自然幢在宗地内图形位置确定后,需确定每个自然幢的栋号,并与各幢房屋的实际栋号进行匹配。自然幢栋号确定后,向权籍系统导入自然幢图形数据。
户落幢。户落幢的主要目的是将幢内各户室的相关登记数据与自然幢进行关联,是纯属性数据的关联,不涉及户与幢的空间图形关联。主要内容:一是把幢内包含有各户室数据的楼盘表(来源于房产测量报告)作为属性数据直接挂接到已确定栋号的各自然幢;二是进行原土地登记数据和原房屋登记数据的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