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写过一篇博文分析采购审批重新触发策略相关内容。标题是《SAP中采购订单修改触发重新审批的相关控制逻辑及测试》。通常为了保证采购订单有一定的灵活性。有可能不在系统内将其完全限制死。例如,审批后可以更该一些非敏感信息,可以改小订单价值等。在日常应用中,从审批角度,接受订单价值改小的情况完全可以理解。但从收货和发票校验角度,也需要进行一些管控。试想,如果采购订单己收货,在这种情况下,改小订单金额虽然不会触发重新审批。但收货后,己产生会计凭证(如借XX费用,贷GR/IR)这时,再去改小订单金额的情形很可能是原来的金额与实际不符,改成实际金额。这样,发票校验时会按实际金额校验,而收货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必然产生差异。这种基于错误价格产生的差异在财务上是需要进行管控的。其实,如果在己收货(未发票校验)的情况下,发现订单金额有误。正确的做法是先冲销收货(会同时冲销会计凭证),再更改价格,再重新按新的价格收货(产生新的金额的会计凭证)。这样,在发票校验时,收货与发票就能保持一致的金额,不会产生价格差异。
以上业务,从另一层面,需要要系统中采购订单己收货后的更改进行控制,以引导业务端正确的操作。
经测试,如下图所示,通过事务SE91对消息的定义可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