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派生

本文详细介绍了面向对象编程中的继承概念,包括继承的定义、基类与派生类对象的赋值转换、作用域规则、派生类的默认成员函数、继承与友元、静态成员的处理,以及复杂的菱形继承问题。重点讨论了继承如何影响类的访问权限,以及如何使用虚拟继承解决菱形继承带来的问题。同时,强调了组合在复用代码中的优势,提倡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非继承。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目录

1.继承的概念及定义

1.1继承的概念

1.2 继承定义

2.基类和派生类对象赋值转换

3.继承中的作用域

4.派生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5.继承与友元

6. 继承与静态成员

7.复杂的菱形继承及菱形虚拟继承

8.组合


1.继承的概念及定义

1.1继承的概念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程序员在保
持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功能,这样产生新的类,称派生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
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

像下面的代码类学生和老师都继承自Person

class Person
{
public:
	void Print()
	{
		cout << "name:" << _name << endl;
		cout << "age:" << _age << endl;
	}
protected:
	string _name = "peter"; // 姓名
	int _age = 18; // 年龄
};

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
protected:
	int _stuid; // 学号
};

class Teacher : public Person
{
protected:
	int _jobid; // 工号
};

继承后Person的成员都会成为Student和Teacher的成员

int main()
{
	Student s;
	Teacher t;
	s.Print();
	t.Print();
	return 0;
}


1.2 继承定义

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
protected:
	int _stuid; // 学号
};

在上面的代码中,我们称Person为父类(基类),称Student为子类(派生类),称Person前面的public为继承方式

类成员的访问限定由继承方式不同而产生变化:

类成员/继承方式public继承protected继承private继承
基类的public成员派生类的public成员派生类的protected
成员
派生类的private
成员
基类的protected
成员
派生类的protected
成员
派生类的protected
成员
派生类的private
成员
基类的private成
在派生类中不可见在派生类中不可见在派生类中不可

PS:

1. 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无论以什么方式继承都是不可见的。不可见是指基类的私有成员被继承到了派生类对象中,但是派生类对象不管在类里面还是类外面都不能去访问它。
2. 如果基类成员不想在类外直接被访问,但需要在派生类中能访问,就定义为protected。
3. 除私有成员外,基类的其他成员在子类的访问方式 == Min(成员在基类的访问限定符,继承方式),public > protected> private。
4. 使用关键字class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rivate,使用struct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ublic。


2.基类和派生类对象赋值转换

1.派生类对象可以赋值给 基类的对象 / 基类的指针 / 基类的引用。这里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切片
或者切割。
2.基类对象不能赋值给派生类对象。
3.基类的指针或者引用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赋值给派生类的指针或者引用。


3.继承中的作用域

1. 在继承体系中基类和派生类都有独立的作用域。
2. 子类和父类中有同名成员,子类成员将屏蔽父类对同名成员的直接访问,这种情况叫隐藏,
也叫重定义。(在子类成员函数中,可以使用 基类::基类成员 显示访问)
3. 如果是成员函数的隐藏,只需要函数名相同就构成隐藏。

// B中的fun和A中的fun不是构成重载,因为不是在同一作用域
// B中的fun和A中的fun构成隐藏,成员函数满足函数名相同就构成隐藏。
class A
{
public:
	void fun()
	{
		cout << "func()" << endl;
	}
};
class B : public A
{
public:
	void fun(int i)
	{
		A::fun();
		cout << "func(int i)->" << i << endl;
	}
};

4.派生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1.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基类的那一部分成员。如果基类没有默认
的构造函数,则必须在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阶段显示调用。
2. 派生类的拷贝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拷贝构造完成基类的拷贝初始化。
3. 派生类的operator=必须要调用基类的operator=完成基类的复制。
4.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会在被调用完成后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清理基类成员。因为这样才能
保证派生类对象先清理派生类成员再清理基类成员的顺序。
5. 派生类对象初始化先调用基类构造再调派生类构造。
6. 派生类对象析构清理先调用派生类析构再调基类的析构。

 


5.继承与友元

友元关系不能继承,也就是说基类友元不能访问子类私有和保护成员。


6. 继承与静态成员

基类定义了static静态成员,则整个继承体系里面只有一个这样的成员。无论派生出多少个子
类,都只有一个static成员实例 。


7.复杂的菱形继承及菱形虚拟继承

单继承:一个子类只有一个直接父类时称这个继承关系为单继承

多继承:一个子类有两个或以上直接父类时称这个继承关系为多继承

菱形继承:菱形继承是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菱形继承的问题:菱形继承有数据冗余和二义性的问题。
在Assistant的对象中Person成员会有两份。
虚拟继承可以解决菱形继承的二义性和数据冗余的问题。如上面的继承关系,在Student和
Teacher的继承Person时使用虚拟继承,即可解决问题。

class Person
{
public:
	string _name; // 姓名
};
class Student : virtual public Person
{
protected:
	int _num; //学号
};
class Teacher : virtual public Person
{
protected:
	int _id; // 职工编号
};
class Assistant : public Student, public Teacher
{
protected:
	string _majorCourse; // 主修课程
};

可以看到只有一份Person的数据 


8.组合

public继承是一种is-a的关系。也就是说每个派生类对象都是一个基类对象。
组合是一种has-a的关系。假设B组合了A,每个B对象中都有一个A对象。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继承允许你根据基类的实现来定义派生类的实现。在继承方式中,基类的内部细节对子类可见 。继承一定程度破坏了基类的封装,基类的改变,对派生类有很大的影响。派生类和基类间的依赖关系很强,耦合度高。


对象组合是类继承之外的另一种复用选择。新的更复杂的功能可以通过组装或组合对象
来获得。对象组合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组合类之间没有很强的依赖关系,耦合度低。优先使用对象组合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

不过在实际中,使用继承还是组合,还是要依两个类谁更适合哪一种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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