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在《集古录》中记载唐令李阳冰篆写刻石的《城隍神记》一事:署理缙云县之后,趁降香之便,也曾到庙里去找着了那块石碑,摩挲再三,诵读再四。石碑上圆下方,高五尺三寸,广三尺五寸,碑文篆书八行,每行十一字,末行九字,字体瘦长,字高不足三寸,宽二寸余。
寥寥八十六字,记叙祷雨、迁庙两件大事,言简而意明。
【释文】
城隍神,祀典无之,吴越有之。风俗水旱疾疫必祷焉。有唐乾元二年秋,七月不雨,八月既望,缙云县令李阳冰躬祷于神,与神约曰:五日不雨,将焚其庙。及期大雨,合境告足。具官与耆耋群吏,乃自西谷迁庙于山巅,以答神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