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重违法严查清单
(1)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代码:1712、6022、6032、6033、6034、6035);
(2)严重超速(交通违法代码:1650、4706、4707、4710、4713、4714);
(3)超员超载(交通违法代码:1366、1367、1645、1647、1648、1710、1737、1912);
(4)疲劳驾驶(交通违法代码:1907、1908);
(5)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交通违法代码:4901、4902);
(6)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交通违法代码:1043);
(7)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交通违法代码:1087);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交通违法代码:1363)。
二、首次违法警告清单
(1)不按规定停车(交通违法代码:1039);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交通违法代码:1048);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交通违法代码:6090);
(4)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交通违法代码:1130);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交通违法代码:6093);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交通违法代码:1126)(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
(7)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代码:4005);
(8)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交通违法代码:4010);
(9)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代码:1120);
(1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代码:6023);
(1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交通违法代码:1025);
(12)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代码:1072);
(13)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交通违法代码:1083);
(14)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交通违法代码:1091);
(1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交通违法代码:6095)。
三、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一)部交管局制定的“轻微违法清单”
1.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交通违法代码:1040);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交通违法代码:1049);
3.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代码:1073);
4.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交通违法代码:1075);
5.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交通违法代码:1076);
6.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交通违法代码:5038);
7.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交通违法代码:6036)。
(二)我省制定的“轻微违法清单”
1.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代码:1090);
2.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代码:6085);
3.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代码:6086);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交通违法代码:6087);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保险标志的(交通违法代码:6084);
6.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交通违法代码: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