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论研究的是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性。
因此,仅仅知道试验中可能出现哪些事件是不够的,还必须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进行量的描述,
也就是用一个实数来描述某个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为此,我们首先引入频率的概念。
频率是描述事件发生的频繁程度的一个量。然后引出表征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发生的可能
性的大小的数,即事件的概率
(一) 频 率
随机事件在一次试验中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
但在大量重复的试验中,该事件的发生往往具有统计规律性。
所以,我们可以用大量重复试验来研究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人大7
但是,仅从事件出现的次数不能确切地描述该事件出现的可能性的大小,
还应该考虑该事件出现次数在试验总次数中所占的百分比。
这就是事件发生的频率的概念。
我们来看看以下试验。
- 掷一枚硬币100次,“正面”出现58次。
“正面”出现次数与总的试验次数之比为:
58/100= 0.58
- 掷一颗骰子20次,“1点” 出现4次。
“1点”出现次数与总的试验次数之比为:
4/20 = 0.2
频率越大的事件发生越频繁,这就意味着该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发生的可能性就大。
反之亦然。
因而,我们可以考虑用频率来表示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
(二) 概 率
大量试验证实,当重复试验的次数 n逐渐增大时,事件 A 的频率 fn(A) 呈现出一种稳定性,即频率会逐渐稳定于一个介于 0 和 1 之间的常数。这种频率稳定性就是所谓的统计规律性。因此,我们可以让重复试验次数 n 增大,观察频率fn(A) 的稳定值,并用这个值来表征事件 A 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
在第五章将证明:当 n 趋于无穷大时,频率 fn(A) 将依概率收敛与一个值 p。
因此,我们可以将这个值用来表示事件 A 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
于是以下得到概率的统计定义。
但是在实际问题中,我们不可能对每一个事件 都通过做大量的试验来求得事件的频率,并用来表示该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
同时,为了理论研究的需要,我们需要将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给出一个数学上的定义。
为此,我们从频率的稳定性和频率的性质得到 启发,给出表征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的概率的定义:概率的公理化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