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台账管理系统
- 事项分类定义
事项分类名称可以根据每单位督查工作内容自由设定,事项分类设定为两级,一级分类原则:1、一级台账分类可以在标准台账字段内容项上,增加定义本级台账字段内容,那么,就需要有一个“标准台账字段设置”在系统启用时定义,作为以后每一级的标准;2、一级台账分类名称可以定义到系统菜单页面上,可在系统中的一级菜单还可以是二菜单。3、一级台账分类可有自己的“反馈模式及提醒规则”
在一级台账分类下,可根据工作事项自由定义二级台账分类的名称。
二级台账分类下是具体督查事项。
参考二开的督查台账系统,一级菜单和一级台账分类是不同的概念。
- 事项角色(标准字段)分析
- 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督查事项的牵头(责任)领导;标准必选字段。
- 责任单位:落实该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可以多个,如果有多个就需要第一责(牵头)任单位;标准必选字段。
- 第一责(牵头)任单位:落实该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只有一个,不需要单独字段,一般多个责任单位的排名第一个的就是第一责(牵头)任单位;标准必选字段。
- 责任人:第一责任单位(或部门)领导,不作为标准必选字段,作为备选字段;
- 协办单位(配合单位): 除牵头责任单位外,其它需要配合牵头责任单位或承担部分工作的单位;标准必选字段。
- 主体单位:事项相关的实现主体单位,不作为标准必选字段,作为备选字段;。
- 发文范围: 督查事项发布后,需要下达并提醒的对象,默认:涉及到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协办单位、主体单位的单位,可进行增加,不作为标准必选字段,作为备选字段。
- 主办督查科室(发起人):督查事项的发起部门(人),对反馈、办结等进行最终认定,并进行积分考核;标准必选字段。
- 协办督查科室:督查局具体负责督查此项工作的科室,不作为标准必选字段,作为备选字段。
- 事项名称:事项的标题、主题内容概要,由发起人填写;标准必选字段。
- 事项内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