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电子与信息赛道二“软件测试”赛项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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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测试技能大赛系列培训成果】
《国赛系列》
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信息赛道二“软件测试”组金牌!
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信息赛道二“软件测试”组银牌!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三等奖;
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省赛系列》
2025年广西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信息赛道二“软件测试”小组 金牌;
2025年广西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信息赛道二“软件测试”小组 铜牌;
2025年新疆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2025年新疆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
2024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2024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
2024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三项);
2024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三等奖(两项);
2024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2024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三项);
2024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三等奖(两项);
2024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2024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
2024年湖南省楚怡杯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2024年湖南省楚怡杯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
2024年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两项);
2024年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三等奖;
2024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
2024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三等奖;
2024年上海市星光杯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
2024年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软件测试”小组铜牌
2024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二等奖;
2024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2023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2023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二等奖;
2023年海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2023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软件测试”赛项一等奖;
注:上述培训成果均为真实成果,都可提供获奖记录及证书。
一、赛项信息
赛项名称:软件测试
英文名称:Software testing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电子与信息
二、竞赛目的
通过本项目竞赛,重点考察参赛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协同配合、创新意识等要素,促进职业院校学生进一步增强实践动手能力、运用专业技能解决现实问题能力,同时提升团队协作能力、应变
能力、表达能力等,推进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更好地实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岗位实际需要和实践要求,立足技能创新,参赛队自主确定参赛项目名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参赛队根据工作任务,按团队成员分工,同步进行技能操作和现场讲解。技能操作重点展示专业技能熟练程度、规范程度以及解决技
术难题的创新能力。现场讲解主要介绍总体思路、技能要点、主要成果、项目创新等,展示时长由各参赛队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总时长不超过70分钟。其中,技术技能操作实施不少于60分钟,现场展示讲解不超过10分钟。除现场统一提供设备外,参赛队自行携带所需设施设备。设计的参赛项目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操作规范、安全,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密处理。
四、竞赛方式
(一)组队要求
本赛项为团体赛,参赛学生专业不限,每校参赛队不超过2队,每支参赛队不超过4人,且不得跨校组队。
(二)参赛对象
1.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及3年内毕业生(毕业生须为企业职工,以报名时间为准,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不允许跨校组队)。毕业生报名时需提
供本校毕业证及所在企业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五年制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学生报名参赛的,须是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四、五年级)在籍学生。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者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总决赛获得金奖的选手不得再参加.
同一组别同一赛项的竞赛。
2.每个参赛学校配领队1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每个参赛团队可报1-2名本校指导教师。
3.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队所在学校于赛项开赛前5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准后予以更换。
五、比赛日程安排
略
六、竞赛场地及设备
赛场设置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三号楼,赛场为标准教室,根据平行组数量设置比赛室、候赛室。
赛场内提供电源插座2个,四进一出的HDMI分屏器1个,HDMI高清线4根,倒计时器1个。技能操作所需设备和材料不做统一要求,承办学校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见表2,参赛队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准备设备和材料,自带设备和材料的院校需要提供确认书,经承办学校确认后按确认书内容自带设备,未在确认书中列出的设备无法带入现场。现场设备技术保障谁提供谁负责。现场布置时间不超过30分钟,如超时则计入比赛时间。
七、评分原则
成绩评定充分依据大赛评分要素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团队合作、创新创意五个维度评分(见表3),坚持公正客观、质量优先、标准统一、透明公开、宁缺毋滥原则,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八、评审原则
成绩评定应充分依据大赛评分要素,坚持公正客观、质量优先、标准统一、透明公开、宁缺毋滥原则,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九、成绩公布
统分裁判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伍(选手)成绩汇总成比赛成绩,经裁判长签字后,由裁判长公示 2 小时。有效公示时间内对成绩有异议的,按仲裁工作相关要求书面申诉处理。
十、奖项设置
设置金奖、银奖、铜奖,比例分别为实际参赛队伍数量的 10%、15%、25%(分别按四舍五入取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