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侵权责任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1,概念:
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认得侵权行为。 我国侵权责任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
2.公平责任原则: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按法律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高空抛物:无法确定是谁,那么该楼层所有人都承担)
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加害行为、 过错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二).特殊侵权责任
1.监护人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自己行为致人损害的,由行为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2.职务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 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否是专业人员?是+犯错=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非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工作人员自行承担
3.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1)由侵权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惩罚性赔偿
举证责任倒置(被告举证行为、因果。事实)。谁主张谁举证(积极)
(3)公益诉讼:检察院
4.产品责任(使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5.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一般主体饲养的动物致人死亡,由饲养员或在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免责事由:受害人故意的;第三人原因:不真正连带责任(可找主人或者第三人)
动物园饲养 过错推定责任(无法证明受害者故意的)。动物园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免责事由:明受害者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