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同事在做一个事情。吾发现,跟吾做法还真不一样。怎么不一样?
先说说吾的做法。吾做法有两个要点:
第一,东西先跑起来。为此功能可以精简到最少,关键流程在就可以了。
第二,做一个就上一个,甚至是做一点就上一点。
这样结果就是,很快看到一个原型,然后功能不断增加。
而同事的做法呢?
先把涉及功能模块全部改好。
之后再找时间,集中上这些功能。
那么,哪个更好一些?当然是自己说自己的好。吾的做法:
优点:可以很快看到东西;有进展就看到。
缺点:大局观差,周期一般要长一些。
同事做法的优点缺点,正好相反。
那么,吾还会坚持吾做法吗?当然。因为吾认为吾做法速度快,保险。吾常常说,宁可一个项目5个阶段做3个月,决不一个阶段做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