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贵州省商务厅一位陈胜官员宣称,2009年茅台酒年产约2万吨,而2010年全国茅台酒销量约20万吨,由此推断市场上90%的茅台酒是假酒。此言一出,舆论大哗,茅台酒假货泛滥甚嚣尘上。
针对此一说法,茅台集团前董事长,现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先生反驳道:“茅台集团2010年的年销售额为200多亿人民币,按真茅台酒占10%的说法计算,真假茅台加起来一共会产生2000亿左右的销售额,而2010年全国白酒行业的总销售额才3000亿,这个2000亿将国内其他白酒企业置于何处?”
更进一步,季克良给出了另一组数据,最近五年,查获的假茅台酒只占销售量的1%。考虑到未被查获的假酒,季克良估计假茅台酒占销售量的比例不超过5%。
对于这两种大相径庭的说法,我倾向于赞成季克良的说法,假茅台酒占销量的比例顶多是个位数。我的依据是:
第一,
第二,
就在前天晚上,我还喝过一次假茅台,一下口便大呼,假酒!即便如此,我依然认为假茅台酒不多,理由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