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 of Accounting)是一种会计记账的原则,也称为应计制原则。它要求会计确认收入或费用时,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而不是以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为标准。
在权责发生制下,所有属于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为它考虑了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实质和经济实质,而不仅仅是现金的流动。它使得会计记录与企业的实际经济活动更为接近,有助于企业做出更合理的经济决策。
在权责发生制下,会计记录通常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账户,这些账户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拥有或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权责发生制也要求会计人员进行大量的估计和判断,例如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等,这些都需要会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总的来说,权责发生制是一种重要的会计记账原则,它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真实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