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发明了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的概念最早是由克⾥斯托佛·亚历山大在其著作 《建筑模式语⾔》 中⾸次提出的。 本书介绍了城市设计的 “语⾔”,提供了253个描述城镇、邻⾥、住宅、花园、房间及⻄部构造的模式, 而此类 “语⾔” 的基本单元就是模式。后来, 埃⾥希·伽玛 、 约翰·弗利赛德斯 、 拉尔夫·约翰逊 和 理查德·赫尔姆 这四位作者接受了模式的概念。 1994 年, 他们出版了 《设计模式: 可复⽤⾯向对象软件的基础》 ⼀书, 将设计模式的概念应⽤到程序开发领域中。
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代表了最佳的实践,通常被有经验的面向对象的软件开发人员所采用。设计模式是软件开发人员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面临的一般问题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是众多软件开发人员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试验和错误总结出来的。
什么是 GOF(四人帮,全拼 Gang of Four)?
在 1994 年,由 Erich Gamma、Richard Helm、Ralph Johnson 和 John Vlissides 四人合著出版了一本名为 Design Patterns - Elements of Reusable Object-Oriented Software(中文译名:设计模式 - 可复用的面向对象软件元素) 的书,该书首次提到了软件开发中设计模式的概念。
四位作者合称 GOF(四人帮,全拼 Gang of Four)。他们所提出的设计模式主要是基于以下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 对接口编程而不是对实现编程。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
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的意思是: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简言之,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后面的具体设计中我们会提到这点。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换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LSP 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派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且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派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是开闭原则的基础,具体内容: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它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由此可见,其实设计模式就是从大型软件架构出发、便于升级和维护的软件设计思想,它强调降低依赖,降低耦合。
迪米特法则,又称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最少知道原则是指: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地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合成复用原则是指: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设计模式的类型
创建型模式:
提供创建对象的机制,提升已有代码的灵活性与可复用性。
- 工厂方法
- 抽象工厂
- 建造者
- 原型
- 单例
结构性模式:
将对象和类组装成较大的结构,并同时保持结构的灵活性和高效。
- 适配器
- 桥接
- 组合
- 装饰
- 外观
- 享元
- 代理
行为模式:
负责对象间的高效沟通和职责传递委派。
- 责任链
- 命令
- 迭代器
- 中介者
- 备忘录
- 观察者
- 状态
- 策略
- 模板方法
- 访问者
参考 菜鸟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