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
业主的项目E由多方合作来进展,目前已经开展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方负责实施落地,另一方H负责项目的顾问需求分析。周一与QA对项目E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控,了解在多方的合作中,存在具体工作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地方。而我方的项目组员在这一分工立场上,原则站位还不够清晰。
在几方项目经理都在场的项目周会中,当顾问需求合作方H对我方的同事说:“我们写的需求可能要求很高的,到时候不能落地吃亏的还是你们,所以不如你们直接主导需求调研,并产出需求。”我方的项目经理Y基本上就默认了,虽觉得有不妥,但又不知如何回应。
另外,由于项目使用了新技术SL,业主方的项目经理S在周会中提及由于需求方没有SL的技术专家的原因,要求我方项目经理Y安排需求调研计划。
分析:
部分同事被顾问需求方的“乾坤大挪移”所蒙蔽,也觉得“需求方说SL技术不如我们”的高帽很舒服,与其顾问需求方H来产出需求,确实不如我们来。但是忽略了重要的原则分工立场,合作约定包括业主合同约定,顾问需求方负责业务需求、系统需求和概要设计!我方的工作量中,没有任何此项工作的工作量。
因此和项目组的所有成员落实立场如下:
- 需求的主导方是顾问H,需求挖掘的工作是属于需求调研的内容之一,如果顾问H需要SL的技术支持,我们可以协助提供网站上的公共开源资料,甚至我们愿意、也可以在SL拥有厂商对顾问方H的咨询和培训的沟通方面提供协助;
- 任何需求都有可能存在不能落地的情况,更加需要H提供书面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我们实施方会对它进行研读,如果我们存在不同的意见(能不能落地的不同看法),我们可以提出,然后一起讨论解决。
结果:
统一完立场后,我们的大项目经理Z在周二与业主方的领导、顾问方领导的工作会议上,将此项分工在工作会议上进行明确,落实工作界面切分,同时对项目考核中涉及的各种项目成果进行约定分工。在会议上,我方的立场被业主方的领导认可,并且落实成工作进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