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归纳总结、对比记忆能提高学习效率,通过一个关键词联想到一串内容并精确记忆,是考试的制胜利器。比如设置格栅吊顶后,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和自喷喷头的设置位置就可以一并复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6.2.18 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下方。
2 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30%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上方。
3 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15%~30%时,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根据实际试验结果确定。
4 探测器设置在吊顶上方且火警确认灯无法观察时,应在吊顶下方设置火警确认灯。
5 地铁站台等有活塞风影响的场所,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30%~70%时,探测器宜同时设置在吊顶上方和下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7.1.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的最小宽度;
2 喷头间距及溅水盘与吊顶上表面的距离应符合表7.1.13的规定。
表7.1.13 通透性吊顶场所喷头布置要求
通透性吊顶的形式、规格、种类多种多样,其设置在给建筑空间带来美观的同时,也会削弱喷头的动作性能、布水性能和灭火性能。本条从镂空率和开口形式等方面规定了不同类型吊顶下喷头的布置要求。
对于诸如垂片、挂板等纵向布置形成的格栅吊顶,本条要求其纵深厚度不应超过吊顶内镂空开口的最小宽度,以便即使通透率满足要求,吊顶自身的厚度也会改变喷头的洒水分布形式及水滴的冲击性能(图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