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一属官,因久听讲先生之学,曰:“此学甚好,只是簿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
先生闻之,曰:“我何尝教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如问一词讼,不可因其应对无状,起个怒心;不可因他言语圆转,生个喜心;不可恶其嘱托,加意治之;不可因其请求,屈意从之;不可因自己事务烦冗,随意苟且断之;不可因旁人谮毁罗织,随人意思处之。这许多意思皆私,只尔自知,须精细省察克治,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杜人是非,这便是格物致知。簿书讼狱之间,无非实学。若离了事物为学,却是着空。”
解读
施云:读此方知簿书论狱亦是证圣诣贤之所,贪暴非僻之念又何从生?大学释本末,而举使民无讼之言,意更可想,做官而直到使民无讼,便是成己成物田地,又安往而非学哉。
孙云:六个不可,正见格物实学。
注释
有一位下属官员长期听先生讲学,说:“这学说非常好,只是平日簿书讼狱事务繁杂困难,没有办法学习。”
先生听说了,说:“我何曾教你离开簿书讼狱凭空去讲求学习?你既然有官司事务,就从官司事务上学习,这才是真正的格物。例如审理一案件,不能因人应对无理,起了怒心;不能因人言辞圆滑,起了喜心;不能厌恶他的嘱托,加倍惩罚;不能因人请求,就勉强答应他;不能因自己事务繁杂冗多,就随意断案;不能因旁人诋毁罗织罪名,就随着他们的意思断案。这些情况都是私欲的表现,只有你自己知道,必须精细地省察克治,惟恐心中有一点偏倚,错判是非,这就是格物致知。簿书讼狱的事务之间,都是实在学问。如果离开具体事物学习,却是落空了。”
我的解读
六个不可,正见格物实学。
“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戒慎恐惧个什么,戒慎恐惧自己的所做所为所思,违背了良知。
六个不可,即是不可违背了良知,即致良知。工夫深了,细微处就可见了,什么的细微处,私欲的细微处,用功愈久,工夫愈深,私欲当能看的愈精细。除却私欲即是良知了。
联系到个人来讲,不能让外部的情景影响了你的思路和动作,而应该让良知主体占据主宰,按此去思考决断动作,此即致了良知,成就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