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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止一次地听别人说,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对物理学和数学的最大贡献是他创造的“爱因斯坦求和约定”(注:我听说爱因斯坦本人也对此表示过赞同),也就是下面这条规则:
当公式中出现一对(一个在上标处、一个在下标处)用同样的符号表示的指标时,就意味着公式前存在一个求和符号。
比如说,给定某个矩阵的分量
再重复一次,根据爱因斯坦求和约定,当你写下表达式
之所以创造这种求和约定,是因为爱因斯坦注意到,在含有矩阵和向量间乘积的计算中,求和符号总是对一上一下的一对指标求和。乍看上去,这种求和约定似乎有一种潜在的危险:写出一个形如
不过,求和约定也存在着其局限性。如果你想表示求和式中的某一项,但又不想具体写出是哪一项时,你需要额外声明“此式无求和的含义”(这是通常的做法)。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不是那么规范的解决方法:将你不想求和的那对指标用下划线标注,比如
习题 IV.1
如果你正确地完成了习题 III.2,你得到的求和式应该符合爱因斯坦求和约定:被求和的指标应当出现正好两次,而且一次在上一次在下。如果你的结果不是这样的,就再检查一下。
用指标记号写出矩阵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