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概况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一、公共财政
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灵”缺陷,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二、公共财政的特征
①以弥补市场失灵为行为准则、②非营利性、③法制性。
①公共财政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公共财政的收入,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措的资金;公共财政的支出,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标。
③政府财政收支行为必须以法制为基础,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支。
三、公共财政的职能
①资源配置职能、②收入分配职能、③调控经济职能、④监督管理职能。
第二节 财政管理制度
财政支出也叫公共财政支出,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对财政资金进行分配和使用的过程。
一、财政支出的分类(重点、考点)
1、《预算法》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国财政部门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
2、其他视角的分类
①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分类
②不可控制性支出和可控制性支出分类
①中,购买性支出是指政府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购买商品的劳务,以便向公众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
①中,转移性支出是指政府单方面把部分收入的所有权无偿转移出去的支出。包括各项财政补贴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国债的利息支出等。
②中,不可控制性支出是指受法律、法规约束,必须按时支付的刚性支出。如个人享受的最低收入保障和社会保障、政府遗留义务和以前年度设置的固定支出项目(如债务利息支出、对地方政府的补贴等)。
②中,可控制性支出是指不受法律、法规约束,可由政府部门根据每个预算年度的需要分别决定或加以增减的、具有一定弹性的支出。
3、按财政支出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的分类
①补偿性支出、②积累性支出、③消费性支出。
4、按财政支出的目的性分类
①预防性支出、②创造性支出。
5、按财政支出受益范围分类
①一般利益支出、②特殊利益支出。
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重点、考点)
财政收入指国家为满足实现其职能的需要,依据其政治和经济权力,主要采取税收和国有资产收入等形式所筹集的一部分产品或社会产品价值。
根据其来源,财政收入可分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债务收入。
1、税收收入
税收收入是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形式。
其具备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我国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0%以上。
2、债务收入
债务收入是政府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获取的收入。
3、非税收入
通俗的说,就是除税收收入、债务收入之外的收入。
具体包括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③其他收入。
三、预算体制
预算体制是处理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各种制度的总称。
1、预算体制的主要内容
确定预算管理主体和级次,预算收支的划分原则和方法,预算管理权限的划分,预算调节制度和方法。
预算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
2、《预算法》
《预算法》是国家预算、决算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的法律依据。
《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3、(多选题)下列关于预算的说法正确的是(所有)
①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②国家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五级预算。
③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④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⑤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⑥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预算组成。
⑦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⑧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⑨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⑩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4、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是关于政府间财政权责关系的基本制度。
(1)属于中央地方事权及支出的责任包括:
①国防、外交。
②边防检疫和出入境管理。
③全国性或跨区域重大传染病防控。
④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
⑤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
⑥中央级行政管理。
(2)属于中央地方共同支出的责任包括:
①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②跨区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③重点区域污染防治。
④粮油物资储备。
(3)属于地方财政支出的责任包括:
①城乡社区事务。
②市政交通、农村公路、治安和社会管理。
③地方性污染防治。
④地方级行政管理。
⑤地方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
(4)中央政府收入包括:
国内消费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海洋石油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5)地方政府收入包括:
环境保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不含海洋石油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教育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等。
(6)中央及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
①国内增值税:中央政府分享50%,地方政府分享50%。
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央政府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
5、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从国际通行做法看,转移支付通常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我国现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包括:一般转移支付、共同财权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
6、预算构成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各项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6.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范围
收入包括:①税收收入、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③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④转移性收入、⑤其他收入。
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②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③农业、环境保护支出、
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⑤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支出按照其经济分类,包括:①工资福利支出、②商品和服务支出、③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6.2、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
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各项目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支出包括: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的各项目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6.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
收入包括应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
①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按照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收入
②从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③国有产权转让收入
④清算收入
⑤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①资本性支出、②费用性支出、③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④其他支出。
6.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
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6.5、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转移性收入与支出
转移性收入指: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收入的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援助。
转移性支出指: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调出资金以及按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收入的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援助。
7、预算编制
(1)预算编制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2)债务管理
①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门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
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③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
(3)预算收入与支出的编制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国务院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国务院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经本级政府批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额度不得超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
8、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①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情况
②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情况
③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情况
④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情况。
四、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是指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权益的总称。
1、国有资产的分类
①企业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包括:①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②接受调拨或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③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资产、④其他国有资产。
③资源性国有资产
包括: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
2、应当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国有资产
①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
②国有资产转让收入
③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
④其他国有资本收入
3、国有资本收益
包括应交利润、国有股股利和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第三节 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通过调整财政收支,推动实现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的均衡。
财政政策主要通过税收、补贴、赤字、国债、收入分配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是政府进行逆经济周期调节、熨平经济波动的重要工具,也是财政有效履行配置资源、公平分配和稳定经济等职能的主要手段。
一、财政政策的组成
财政政策由预算政策、税收政策、支出政策、国债政策等组成。
二、财政政策的四大基本功能
(1)导向功能
指财政政策通过财政分配和管理活动,调整微观主体的物质利益,进而调节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引导国民经济运行。
(2)协调功能
主要体现在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某些失衡状态的调节和制约。
(3)控制功能
指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对人们的经济行为和宏观经济运行的制约与促进,实现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控制。
(4)稳定功能
指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调整总支出水平,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趋于均衡,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财政政策目标与工具
1、财政政策目标
财政政策目标是指财政政策所要实现的期望值。
在市场经济国家,财政政策的总目标一般是:保障充分就业、稳定物价、经济稳定增长、国际收支平衡、收入合理分配。
2、财政政策工具
财政政策主要工具有:①政府预算、②税收、③国债、④公共支出、⑤政府投资、⑥财政补贴等。
四、财政政策的分类
1、根据发挥作用的方式分类
①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
指某些能够根据经济波动情况自动发生稳定作用的政策,无需借助外力就可直接产生调控效果。
自动稳定器的主要表现方面:税收、政府支出。
②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指政府根据经济形势,采用不同的财政措施,以消除通货膨胀缺口或通货紧缩缺口,是政府利用国家财力有意识干预经济运行的行为。
2、根据总量调节方向分类
①扩张性财政政策
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的总需求。
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工具主要有:减税(降低税率)、增加财政支出。
②紧缩性财政政策
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减少和抑制总需求。
实现紧缩性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主要有:增税(提高税率)、减少财政支出。
③中性财政政策
指财政的分配活动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保持中性。
3、根据调节手段分类
①税收政策、②国债政策、③财政支出政策、④财政投资政策、⑤财政补贴政策、⑥固定资产投资折旧政策、⑦国有资产管理政策。
4、根据财政政策作用的期限分类
①长期财政政策、②中期财政政策、③短期财政政策。
第四节 税收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一、税收的特征
①强制性、②无偿性、③固定性。
二、税与费的区别
税:指税收或税收管理; 费:指政府有关部门为单位和居民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或被赋予某种权利而向直接受益者收取的代价。
1、主体不同
税收的主体是国家,税收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海关或财政部门; 费用收取的主体多为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
2、特征不同
税收具有无偿性; 费用收取具有补偿性。
3、用途不同
税收收入由预算统一安排,用于社会公共需要支出; 费用收取一般用于专款专用。
三、税收的职能作用
①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②税收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③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④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⑤此外,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权益的重要体现。所以在对外交往中,税收还具有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作用。
四、税收制度设计遵循的原则
①财政原则
②公平原则
③效率原则
④适度原则
税收的基本职能:筹集财政收入。
建立税收制度的基本准则:为国家财政需要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五、税收分类
1、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
①直接税:包括: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
②间接税:包括: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
2、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
①从量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
②从价税: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等。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①价内税: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关税等。
②价外税: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外,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
4、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独立征收为标准分类
①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如增值税、所得税等。
②附加税: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如征收附件税、地方附加税。
5、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分类
①中央税:如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
②地方税:如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
6、按以管辖的对象为标准分类
①国内税收:指对本国经济单位和公民个人征收的各税。
②涉外税种:指具有涉外关系的税收。
7、按税率的形式为标准分类
①比例税:指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均按统一比例征税的税种。
②累进税:指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税率的税种。如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③定额税:指对每一单位的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税的税种。
六、我国现行税收的六大制度
1、商品劳务税制度
货物和劳务类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其主要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发挥调节作用。
(1)增值税
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营改增试点前,我国增值税有两档税率,分别为标准税率17%和低税率13%。
营改增试点后,为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转换,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
2017年7月1日,将标准税率17%和13%、11%、6%低税率简并为17%、11%、6%三档税率。
2018年5月1日,进一步完善税制,将17%、11%、6%三档税率降至16%、10%、6%三档税率。
2019年4月1日,我国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将16%、10%、6%三档税率降至13%、9%、6%三档税率。
(2)消费税
针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税种。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授时、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骑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的税目:
共设置了14个税目,其中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
消费税的税率:
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25个征税项目中有21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有4个征税项目实行定额税率。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①生产环节—>②进口环节—>③零售环节。
2、资源税制度
资源税类税收主要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1)资源税
资源税:资源税征收范围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等164个税目。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
(2)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①大城市:1.5~30元/平方米年;
②中等城市:1.2~24元/平方米年;
③小城市:0.9~18元/平方米年;
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平方米年;
⑤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免缴土地税的土地包括:
①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②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③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④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⑤经批准开山填海政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⑥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3、所得税制度
所得税类税收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中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随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一年纳税的收入总额 - 非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等支出
不征税收入包括:①财政拨款、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应纳税额 =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税收优惠规定减免或抵免的税额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等支出包括:
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②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2)个人所得税税率
①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②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③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特定目的税类制度
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
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1)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对象: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计税依据: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进行计取:分别按在市区(7%)、在县城、镇(5%)、其他(1%)三档税率计算。
(2)土地增值税
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②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③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④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3)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税率为10%。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②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④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按照规定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①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税额为10~15元/㎡。
②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税额为8~40元/㎡。
③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税额为6~30元/㎡。
④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税额为5~25元/㎡。
(5)烟叶税
烟叶税按月征收,纳税人应于纳税义务发生月份的月末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烟叶税税率为20%。
5、财产和行为税制度
财产和行为税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含船舶吨税)、印花税、契税,其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1)房产税
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2%。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征收率征收。
(2)车船税
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其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车船税按照乘用车船、商用车船分为6个税目,各税目的年税额标准在每辆36~5400元之间、自重(净吨位)每吨3~60元之间、游艇为艇身长度每米600~2000元之间。
(3)船舶吨税(简称“吨税”)
适用优惠税率:中国国籍的应税船舶、与我国签订相关条约或协定的应税船舶。
适用普通税率:其他应税船舶。
船舶吨税按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
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的除暴,捕捞、养殖渔船、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征用的船舶免征吨税。
(4)印花税
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比例税率:1‰、0.5‰、0.3‰、0.05‰、0.03‰五个档位。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办法缴纳。
(5)契税
契税税率:3%~5%,契税的计税依据:
①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②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③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6、关税制度
关税是指国家对进出本国国境或关境的应税货物、物品征收的税种。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我国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税率等。
(2)关税计征方式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 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 = 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
七、 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方法
①科学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②完善现代预算制度
③深化税收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