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把JavaScript for Kids 这本书读完了,其实两周前就读完了第一遍。差不多是读了8章左右,才开始在这里发笔记,原始的笔记是记在evernote里面的。最初是想给做UI的同事讲一讲 js,想想自己也没有仔细学过,就找了一本简单、趣味性强的书,自己先看一看,在笔记本中列一下提纲。后来因为什么事中断了,然后不知为什么就开始把笔记贴在这里了,居然写了16篇(这是第17篇)。挺神奇哈。把自己都感动了。
回想一下这个记笔记的过程,收获颇丰。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
1.坚持把书看完
好久没有从头到位看完一本书了,收藏了一大堆书籍,但看完的少之又少,有的只看了一两章。有一次听罗胖讲起藏书这件事,提到了藏书、读书、钱钟书、记笔记什么什么的,好像普通人都是这样的哈。有个理论说,人脑有个本能,追求线性的完整性。比如,一本书有15章,写了7篇读书笔记,中间或结尾有几篇空缺,心里总会惦记着,还有几章没写呢。写下第一篇笔记,就像种下了一粒种子,它会在内心深处孕育、成长,最终会成就它本来的形态。
2. 复习
往往看过一本书(通常看不完),过了一段时间,几周或几个月之后,再想一想这本书中的概念,通常会变得越来越模糊。这个时候再拿起来,复习一下,写一篇笔记,会有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而且,自己写的blog,迟早会回来看一看吧。这么一说,好像挺符合斯宾浩斯遗忘曲线哈。
3. 深入思考
第一遍看书时,总会追求速度。每当学习了一个新的概念,总会兴奋不已。看到一段代码,就想尽快看到运行效果。这股兴奋劲会督促我们不断的往前跑,想尽快知道更多的概念。就像追剧。但其实没有记住多少细节,也没有仔细体会那些代码的真实设计意图。还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好像没怎么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也不错,现在想来,可能是得益于经常和同学讨论问题,大把的时间都在讲解、讨论,都在试图说服对方。嗯,最好的学习方法,是把别人讲明白。
4. 练习写作、表达能力
程序员做久了,往往会变的有些不会说人话。nerd、geek、gawky、clumsy、awkward,可以想到一堆描述我们的词汇哈。因为电脑本来就不说人话,我们天天跟他打交道,一天跟他交流n个小时,也就变得不会说人话了,挺正常哈。还记得n年前做股票信息广播软件,服务器有个bug,导致用户数据错误,代理商的电话被打爆了,我被派去接电话,做技术支持。虽然只接了一下午电话,但话痨的状态却维持了好几天。写写笔记,即使不是为了给别人看,至少心目中会有想象中的人类读者吧。
好吧,接下来读哪本书呢?